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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规划编制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1-05-29     阅读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规划编制
二、事项类别
政府内部审批
三、审批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改革试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国家外债管理及国外贷款使用原则和要求,安排国际金融组织总规模、使用方向和重点项目。
四、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五、办理依据

(一)《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三)《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28号)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8号令)
六、办理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决定机构
国务院
八、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九、申请条件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准备材料,齐全后即可进行申报。
十、禁止性要求

十一、申报阶段与申报材料
(一)省级发改委、财政部门联合上报文件(纸质版,原件,一式3份)
(二)项目建议书(纸质版,原件,一式3份)
十二、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登记。
(二)网上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可选择将申请材料邮寄或现场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三)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四)承办司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五)承办司局办理。
(六)审批文件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来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将审批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十三、办理方式
集中办理
十四、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委外征求意见时间除外)
十五、办理进程查询
事项办理进展信息及结果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移动政务服务大厅查询,向政务服务大厅电话咨询或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咨询。
十六、结果送达
审批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审批文件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来文单位。
十七、结果公开
事项办理结果信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
十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需收费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政务服务大厅举报电话:010-68504515
二十、窗口电话
010-68505042 68505050
二十一、办公地址和时间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
对外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示范文本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规划编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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